是庭审现场。图片:梁宏远
法院于2020年2月3日上午10时左右发现,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峰中队副队长胡某带领队员在辖区北门市场外巡逻,并说服疫情期间未戴口罩的人员戴口罩,发现被告黄某未戴口罩。城管队员唐某和上前劝说他们戴上口罩。在劝阻过程中,被告人黄拒绝听劝,殴打执法队员。他打掉了唐身上的执法记录仪。他还用手打了陈某的脸,甚至拿出剪刀向执法队成员刺去。结果,唐大腿和手臂多处被刺伤,然后继续虐待执法队成员。
199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牟某在严格控制新皇冠肺炎疫情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对依法实施卫生防控等应急处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暴力殴打,严重扰乱了防疫工作秩序。他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审判后,湖北省竹山县法院的一名警官袁直接参与了直播。在城市关闭期间,他走了30公里,花了7个小时参加社区的防疫工作。在现场环节,竹山法院干警还介绍了竹山县疫情防控的最新进展,竹山法院在当地工作地点的职责、人员登记、物资发放等工作,以及竹山法院下一步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作者:吴勇、李建华
照片:梁宏远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媒体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