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_渭南市临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街镇、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统筹推进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夺取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争的最后胜利根据省应对新关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区、级防控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街道乡镇(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发布如下通知:

1,街道乡镇(社区)解除封闭管理,取消通行证,不再限制居民和车辆出行。

2。城市中每个居民区只保留一条通道,并设置咨询服务点。该住宅区的人员在扫描代码、登记和测量温度后可以正常通行。非社区居民一般不允许进入社区。如有必要,他们必须持有自己的身份证。在扫描、记录和测量温度之后,它们将被社区所有者访问。

3、乡镇应在主要道路上设立咨询服务点,村内人员测温后能正常通行。非村民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如有必要,他们必须持有自己的身份证,在扫描代码、登记和测温后,村民可以进入。

4、街道乡镇和村(社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所有人员的健康管理,对进(退)卫人员应进行体温检测、健康陕西APP检查和跟踪管理。对于从高危地区来(回)渭河的人员,如果指定医院(市一院、二院)未发现异常情况,街道与城镇交界处的防疫站应在指定地点隔离14天。其他区域要(返回)卫人员体温正常才允许进入凡发现有发热等症状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并由专用车辆送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倡导全民落实“戴口罩、少出门、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坚决揭露和纠正违反防控要求的不良行为。

6、村组和社区主动做好垃圾、电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和车辆进出的处置工作,并做好记录

7、街道和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夯实村(社区)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好村组和城市社区防控责任要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动员公众监督,坚决防止外来输入和内部扩散,确保人民战争、一般战争和抗日战争的胜利。

8,本通知自2020年2月26日零时起执行

渭南市临渭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反应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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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2月25日020

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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