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刑事_山东法院:防疫办案两不误 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快审快判

本报济南2月17日电(记者李立宏)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刑事审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疫情发生期间,在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对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及时进行审查和量刑,做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并举。

按照《通知》的要求,山东省各级法院在实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加强调度、统筹安排,明确审判日程和职责,加强内外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在保证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依法快速审查和审判刑事案件,以完成结案。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审限变更等程序性事项,坚决防止违反法定程序和长时间拖延的发生

司法机关应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将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起移交;协调辩护律师在线提交辩护意见或提供电子版辩护意见。积极协调看守所、检察机关、辩护律师等相关当事人,尽力创造条件,配合联动,实施远程视频讯问、传递、会见、审判、调解、量刑

《通知》要求我们积极推进复杂与简单刑事审判分离、轻与重分离、速度与速度分离,探索和构建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办案模式和工作机制。对于符合快速审判程序和宽大认罪制度适用条件的案件,应依法积极适用,进一步提高适用率和法院量刑率。对于其他刑事案件,要积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探索简化普通程序审判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从而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司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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