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_疫情防控不力,湘潭市岳塘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被问责

日前,湘潭市纪委监察委员会通报了岳塘区委新皇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不力的问责情况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年1月21日,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街道帕金社区又发生一起新的疫情(36号病例),充分暴露了岳塘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相关党员领导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失职和失职问题,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根据湘潭市纪委和月塘区纪委的调查,经湘潭市委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主要问题

经调查,已确认一起案件,追踪到15名密切接触者此案充分暴露了岳塘区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街道、社区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未能履行职责、监督检查、控制措施和宣传的问题。

1。责任不到位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缺乏认识,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工作职责不到位。尤其是月塘区和宝塔街是疫情防控的高危地区。应该采取越来越严格的措施来履行工作职责。然而,结果表明,他们没有引起注意和警惕。宝塔街和书院路街道党委书记作为辖区内的第一责任人,没有做好社区的防疫工作。宝塔街、书院路街道负责人未落实辖区内住宅小区防控工作,未对分管街道的城管执法部门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尽管在云峰社区发现了4例确诊病例,但宝塔街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结果,同一单位的第36号案件从原来的住宅区搬出,搬到了帕金住宅区。当地居民区可能的密切接触或感染风险没有得到控制。这严重违反了该市的指示"共同预防和控制,密切关注,不泄漏一个家庭,不留下一个人"。这是典型的失职和疏忽。

2。监督检查不到位月塘区方志、宝塔街、书院路街相关领导未落实责任和压力,直接负责监督检查的下属部门也不到位。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和书院路街道执法办公室主任作为公园社区的部门负责人,应指导和督促公园社区做好防疫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排津社区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与城管执法部门指导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力直接相关。宝塔街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和执法办公室主任也有同样的问题。

3。控制措施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住宅小区封闭不全、门禁管理不严、出入境登记不到位、触摸和安排不准确、基数不清。例如,案例36去云峰社区与其他人共进晚餐两次,但该社区没有注册或进行体温测试。Parkin住宅区是一个非物业住宅区。根据有关规定,社区应安排做好防疫检测工作。但是,该住宅区没有为居民设立温度检测点,也没有办理出入境登记。36号病例在帕金社区居住期间多次外出,特别是在出现高温症状后。帕金社区和社区都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登记和体温测试。结果,该确诊病例在患高温症状三天后在湘潭中心医院被确诊。

4。宣传未能正常开始宝塔街的东方名苑小区和书院路的巴金小区有很多住户。工作人员构成复杂,流动频繁。街道和社区要广泛动员党员和志愿者参与防疫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云峰社区和帕金社区没有严格执行防疫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他们没有宣传规定,如不拜访居民,不吃饭,不聚在一起等。他们没有认真做好辖区内的防疫工作,没有做好登记工作,没有充分调动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性。

岳塘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在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政治立场低,未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有关防疫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中,存在粗心大意、侥幸心理和烦闷等思想。形式主义造成了麻烦,防疫、登记和监督的安排没有落实。责任意识的缺失和防疫责任的缺失导致了薄弱环节和防疫问题。

2,教训与警告

目前,月塘区委已经处理了14位相关负责同志其中,宝塔街道党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卢祥,书院路街道党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联合委员会主任胡。宝塔街道党委书记陶冬、书院路街道党委书记尹涛、宝塔街道党委委员、办公室副主任、CPPCC联合委员会主任曾国峰、书院路街道党委委员李建儒、宝塔街道城管办公室主任姚、执法办公室主任曾国峰、书院路街道城管办公室主任、执法办公室主任赵鹏进行了训诫谈话。对宝塔街云峰社区支部书记刘、、社区主任毕、书院路街道公园社区书记周、社区主任进行了通报批评。

鉴于上述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岳塘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委员会。

市纪委、市监察局对联系宝塔街的区领导进行了诫勉

责成月塘区委严肃追究疫情发生后的直接责任人,包括宝塔街道党委书记、办公室主任、宝塔街道云峰社区支部书记刘、社区主任毕、书院街柏金社区书记周、办公室主任。

资料来源:三湘季枫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