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遇到的问题_济南出台复工复产保障措施 破解企业集中反映的问题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获悉,该局最近以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总部)办公室的名义,起草了《关于扎实做好企业恢复工作和生产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防疫物资保障、人员返岗、运输物流、资金周转、生活服务保障等常见问题。《通知》集中反映了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中央、省、市最近发布的25个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解决办法,力争解决好再就业和生产问题。

《通知》明确规定,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企业生产服务保障小组的基础上,设立企业生产服务保障专项班,建立“三清单账”(四个企业名单、服务专员名单、问题解决名单、问题解决工作账户),建立网上申诉受理平台和企业服务保障电话,依托“吉企通”受理各类企业问题需求。 形成销售数量和动态反馈机制,促进问题解决,促进各类问题的及时有效解决,恢复生产,确保防疫和生产不中断。

《通知》提出各区县要加强统筹配置,扎实做好区划和分级准确防控工作,在此基础上合理配置企业下沉劳动力,做好企业生产服务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市级部门与服务企业的直接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在区县任命企业服务专员的同时,建立了与企业服务专员直接联系的制度。从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和建筑业企业中分别确定了不少于100家重点联系企业。服务企业专员主要负责收集企业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并帮助及时协调解决。

《通知》提出,各区县领导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引导企业进一步落实防疫责任主体和职工个人保护责任,积极稳妥解决职工返岗、旅游、就餐等生活服务保障问题。复工复产企业应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企一册”,实现员工健康管理的全覆盖。各区县要掌握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外省企业返聘员工的动态信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各类人员返聘提供便利条件,避免企业人才流失。需要核酸检测的特殊群体,如从国外省份回国的高管,应及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大量员工返乡且无法为员工提供公寓等集中住宿的企业,区县将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临时配置酒店、学校、宿舍等社会资源,并统一设立临时安置隔离点。

《通知》要求加大措施力度,加大运输能力投入,有序恢复道路客运线路、城市公共交通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省内外企业职工、农民工等返乡群体客运包机、定制运输等“点对点”和“家对厂”服务对在山东省连续居住14天以上,无可疑症状,不属于(或已解除)隔离观察对象的,由现居住地社区(村)防控小组发放全省统一的健康通行证。所有地方的所有单位都会通过持卡人。对于那些通过“点对点”特殊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人,孤立的观察将不再实施。区、县领导小组要制定具体的村村通企业管理方案,调查并坚决纠正辖区内街道、社区、村委会不歧视阻止职工出入境的做法,确保职工重返工作岗位和出入境。

《通知》要求区县领导小组指导辖区内企业严格管理餐饮卫生,确保职工食堂和餐厅的食品安全和餐具卫生,实行配餐制、盒饭制和送餐制,禁止职工封闭用餐和集体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各级业务部门提供一线服务,积极为辖区内企业提供餐饮流通企业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提供餐饮配送服务,有效解决防疫期间员工餐饮等生活服务保障问题。

《通知》要求区县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保障紧急运输、恢复企业运输工作和生产、规范省际运输的要求,坚决纠正“一刀切”的交通管理行为。加大对运输车辆出入境障碍的协调和支持力度,明确交通管制口岸,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有效解决企业物流运输畅通问题,确保原材料和产品进出企业运输。如果在体温测试后没有进入或离开武汉的乘客符合要求,他们不需要带回家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对于不进出湖北省的旅客,如果体温符合要求,可以继续承担跨省运输任务。

《通知》提出鼓励配套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解决本地及周边原材料问题,利用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发布企业原材料供求信息,提高产销衔接和供求效率。针对已复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备件、设备等供应链配套问题,通过电话协调、业务联系对接和专项跟进措施,加强协调解决,分为市内、省内、省外和重点企业四条线。市内需求由区县领导小组直接协调解决。因省内需要,区县领导小组应主动与配套企业所在地协调,市领导小组应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省外需求由市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对于重点企业,市、区县领导小组将加强直接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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