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情优惠政策_【复工复产】支持企业稳健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操作+问答,打包了解~

新购置的用于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能力的重点防疫物资的相关设备允许计入当期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享受

纳税人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备案或审批手续。采取“自我认同、申报享受、相关数据留存备查”的方式企业所得税前新增扩能相关设备当期成本费用可一次性抵扣的,月(季)预付款申报应包括《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抵扣)优惠表》(A201020)第4行的相关信息。固定资产一次性扣款”

将把2020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的最大亏损结转期从5年延长至8年如何享受

纳税人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备案或审批手续。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是否符合要求。若2020年发生亏损,并享受将亏损结转期由5年延长至8年的政策,则2020年企业所得税结算缴纳时,应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延长亏损结转期政策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纳税人应在报表中填写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和具体行业信息,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符合要求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负责,对困难行业负责。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捐赠现金和物品应对肺炎疫情中的新型冠状病毒,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如何享受

纳税人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备案或审批手续。企业享受第九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应当采用“自主决定、申报享受、保留相关数据备查”的方式,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行填写全额捐赠扣除。

相关资料:根据第9号公告,企业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时,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应对新发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的,应及时要求对方出具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在票据中注明相关防疫、控制捐赠事项捐赠票据应当由企业妥善保管和留存。

企业直接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抵扣如何享受

?纳税人无需办理额外的备案或审批手续。企业享受第九号公告规定的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应当采用“自主决定、申报享受、保留相关数据备查”的方式,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应行填写全额捐赠扣除。

相关材料:直接向承担防疫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新皇冠肺炎疫情物品的,应妥善保管对方出具的捐赠回执。

A:根据《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为生产企业新购置的以预防和控制疫情为重点的扩大生产能力的相关设备,允许计入当期成本,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防疫重点保护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省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市经委下发的《关于紧急征用生产能力的通知》是确定防疫重点保护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依据。

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捐赠的全部现金和物品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任务的医院捐赠物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

新捐赠扣除政策有两大亮点:一是突破了税前扣除额度的限制。以前,它规定税前扣除的12%的年度利润总额应结转到未来三年。这项新政策允许全额税前扣除。二是突破捐赠渠道的限制。以前,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进行的捐赠,允许税前扣除。新政策允许直接向承担流行病预防和控制任务的医院捐赠,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允许税前全额扣除。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企业对外捐赠实物,按公允价值确认为销售收入,计入销售成本,捐赠物品的公允价值作为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捐赠税收政策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文件,企业对外捐赠实物,按公允价值确认为销售收入,计入销售成本,捐赠物品的公允价值作为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捐赠税收政策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全额扣除用于应对肺炎疫情的方便面和其他食品属于政策范畴,相关费用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允许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用你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防疫和控制以及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生的费用,如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用品,可在税前扣除作为劳动保护费用。

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相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企业损失的最大结转期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景区管理)四大类,具体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根据《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咖啡厅服务属于餐饮业因此,如果贵公司2020年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政策规定的餐饮业等困难行业的收入,且占总收入的50%以上(不包括非税收入和投资收入),如果2020年因疫情发生亏损,最大结转期限可从5年延长至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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