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名单_9家机构建议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和降低生态风险不可或缺。这也是减少公共卫生风险、减少公共安全危机、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关键措施。

●任何种类的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中都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九个组织提议废除“三种动物”,保留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原始类别。将“三种动物”和未列入名单的野生动物合并为“一般保护动物”进行综合保护,填补了监管空白

● 9机构建议明确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包括特殊养殖动物及其产品制成的食品这可以降低执法难度,集中力量打击非法贸易,并再次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推到公众舆论的前沿。

2年21日,北京大学自然保护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昆山市杜克大学山川自然保护中心、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9个机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出修改法律的建议

9组织认为,这一修正案的关键是重新界定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范围。与此同时,他们提议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野生动物,而不保留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三有”概念。

事实上,早在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决定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从那以后,学术界一直在争论这部法律的修改问题。

立法的改进目标

保护范围的扩大

尽管迄今为止尚未正式宣布新的冠状肺炎疫情的确切原因,但似乎已达成共识,即该疫情与非法消费和买卖野生动物直接相关

事实上,有关监管部门一直在推动禁止乱吃野生动物和打击非法贸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然而,非法食用和买卖野生动物仍被禁止在九个组织看来,这与法律的不完善有关。

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提交的议案中,有9个组织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必须提高

“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是确保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从而确保生态安全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野生动物保护的有效性在于该物种的野生种群是否健康和稳定。“九个机构提到,这包括保护个别动物及其栖息地

|联合国在1992-007年发布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集》指出,栖息地的变化将导致传染病媒介数量或宿主分布的变化因此,九个组织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明确,野生动物栖息地应该得到保护,而野生动物受到保护,否则就不可能有效地保护野生动物。北京大学自然保护生物学教授、

199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创始人吕雉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系统健康、降低生态风险至关重要,也是降低公共健康风险、减少公共安全危机、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吕雉认为,野生动物保护应该从公共卫生的角度来进行,同时树立普遍野生动物保护的理念。

基于上述考虑,九个组织一致同意必须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并建议将“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拯救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明确设定为立法目的

据昆山杜克大学环境科学助理教授李彬彬介绍,受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稀濒危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仍有大量野生动物未被纳入保护范围。它们既不是关键物种,也没有被列入任何名单,导致监管空白。

在李彬彬看来,所有物种都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一些物种的丧失和减少会导致生态系统的失衡,导致植物病虫害增加,以及动物传播的疾病增加。因此,需要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以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9年组织建议将“野生动物”的概念修改为“生活在自然状态和人工环境中的人类未驯养的动物”,并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野生动物,但渔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除外。

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认为,这一安排不仅扩大了保护范围,而且也解决了公众对“野生鱼类能否被食用”和“苍蝇和蚊子能否得到保护”的担忧。同时,明确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和约束对象的分工和衔接。《法制日报》

199的记者指出,长期以来,有一种观点认为野生动物是可利用的资源,应该用经济价值来划分保护类别。在回应

时,9个组织提出,这种保护性思维显然不符合现代生态学的基本原则,不再适合生态文明理念下的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和“养三只动物”属于典型的经济价值保护思想

"蝙蝠物种虽然不是濒危物种,也不受现行法律保护,但可能携带对人类有害的病原体“九个机构表示,像这样的物种仍然很多,因此建议将非濒危物种的野生动物纳入保护范围,以减少人类消费和买卖这些动物所造成的公共健康和健康风险。

9年组织提出任何一种野生动物在生态系统中都有其不可或缺的地位和功能,建议取消“三类动物”,保留原有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类别,将“三类动物”和未列入任何名单的野生动物合并为“一般保护动物”,实施综合保护,填补监管空白

自然之友总顾问刘金梅表示,鉴于食用野生动物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的巨大隐患,法律应明确禁止食用、生产和经营,还应禁止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包括特种养殖动物及其产品。

刘金梅认为,从打击整个游戏链的角度来看,应增加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运输、携带和交付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食品,包括特种养殖动物及其产品食品加强对无特殊标志和检疫证明的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打击

9年组织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应明确禁止食用,包括由专门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制成的食品这可以降低执法难度,集中打击非法贸易。

同时,九个组织提议根据名单和许可证对野生动物的使用进行分类和管理。

”野生动物分为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严格保护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九个组织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应该规定,野生动物狩猎不应用于商业目的或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和利用。除因科学研究、人口控制、迁地保护、传染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外,禁止猎捕和捕杀野生动物。向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批申请时,必须出具专家论证文件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

对于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殖,九个机构提出要明确区分商业和非商业目的,并区分管理“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种群的生存风险进行科学评估,需要进行物种迁地保护的,经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可以进行非商业性的野生动物人工繁殖“

鉴于在实践中存在大量以物种保护为名为商业目的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的案例,这给公众健康和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九个机构认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禁止科研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物种保护目的人工饲养野生动物。科研机构为保护物种而进行的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应当用于恢复野生种群、科学研究和教育,不得用于商业目的。

9年组织提出将符合成熟稳定的人工繁殖技术要求、法定检疫标准、科学评估公共卫生和安全风险低、可持续大规模繁殖种群、无需补充野外种源、可驯养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特种繁殖动物名录。禁止名单以外的野生动物为商业目的进行人工繁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专项繁殖许可证这一规定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监督特殊动物商业使用的可行性

此外,九个组织认为,更新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名单应该是野生动物保护法最迫切和最迫切的配套法规。他们建议根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红色名录的“濒危”物种标准尽快调整和更新该名录。

建立可追溯系统

理顺管理体制

新发肺炎疫情的爆发值得思考野生动物究竟是如何进入市场的

九个组织认为,建立人工繁殖陆生野生动物的追踪和标签制度,将动物检疫标准作为商业人工繁殖许可证的先决条件,以及严格监督野生动物贸易的各个环节,是该法修订的关键内容之一。

吕雉、张伯驹、李彬彬、刘金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法律应禁止野生动物及其野生产品直接进入市场。由于现有的人工繁殖许可证制度过于广泛,野生动物,包括特殊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群,应利用人工繁殖后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殖档案和个体资料

9机构建议,特殊繁殖动物的个体应使用可植入芯片进行个体识别,以确保家系的清晰可追溯性,并将组织样本保留两年用于DNA取样检查。

“凡列入“特种养殖动物名录”并按许可证要求人工饲养的陆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均应依法取得“特种养殖动物”的认定,并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饲养和商业使用,但不得食用”九个机构说

那么,如何理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体制?九个组织建议在自然资源部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局,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长期以来,中国林业部和农牧渔业部分别负责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九个组织指出,这两个部门的产业思维及其差异一直是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问题之一。随着我国林业部门法律地位的不断调整,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相应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也面临着法律地位较低、行政资源不足的问题,难以承担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繁重任务。

九个组织认为,两年前的体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国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执法能力他们建议将野生动物保护职能整合并移交给自然资源部,该部应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局,以提高其法律地位并增加其行政资源。另一方面,自然资源部的管理和执法权可以有效提高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9组织还指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明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全国陆地和水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并有权对林业、草原、农业和农村等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提出监督和建议。

此外,9个组织建议成立一个独立、公开的科学委员会,指导和监督相关配额的制定、野生动物保护名单的制定和更新以及其他专业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建议中,有九个组织特别重视公众参与和监督问题,同时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记者Xi·荣剑)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