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防控确保_江西依法严打涉疫违法犯罪 确保治安大局稳定

依法防控确保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健摄)自

新皇冠肺炎爆发以来,一些犯罪分子借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局,这一点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映。对此,江西省公安厅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及时、严格、迅速地打击了这起事件。2月12日,在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万凯对记者表示

依法防控确保

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万凯(王健摄),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传染病犯罪针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线索快速调查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被及时曝光,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南昌和福州已经调查并处理了大量囤积口罩和哄抬物价的案件。

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卫生的流行性犯罪针对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动员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积极举报,通过追根溯源、查去向等方式,展开一系列打击行动。该省公安机关查获了280多万个假面具和其他涉案物品。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传染病犯罪针对少数人员故意隐瞒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病毒传播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迅速果断处理,及时立案侦查,有效将危害降到最低。

严厉打击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对于与疫情欺诈有关的犯罪,如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骗取捐款,谎称可以购买防护用品骗取钱财等,将对线索进行实时检查和处理,以便在统一指挥下迅速发现和打击。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传染病犯罪案件1875起,处理7616人,为有序防控疫情提供了有力保障。

全面加强综合防控措施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防控疫情的重要保证。全省公安机关大幅度增加了公众对警力的投入,提高了出警率和负责率,增强了恐怖和控制力,为防疫和控制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一是全面加强社会巡逻防控。严格执行公安武警联合巡逻和“1、3、5”分钟快速反应巡逻防控机制,平均每天投入巡逻警力1.5万余人,7700余人,检查车辆5600余辆二是防止各种群体性活动为了防止因群众聚集造成的疫情扩散,原定于春节的182项大型活动被取消。党委和政府积极合作关闭所有主要旅游景点。茶馆,棋牌室,麻将室,电影院和其他拒绝执行政府紧急决定的地方仍然像往常一样聚集,暂停营业。

致力于服务民生,积极响应群众需求疫情期间,许多工作被暂停,但公安机关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没有暂停。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采取多种服务保障措施,满足群众需求。一是积极响应公众的求助警报全省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打来的19145个电话,要求紧急医疗救治、紧急出行、购买物资、寻人和其他各种帮助例如,2月1日,湖北省黄梅县的一名白血病患者在九江急需化疗。经核实情况后,九江大桥检查站的警察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请求放行,并专门安排救护车和救援人员在检查站接应。可以说控制措施阻断了疫情,但不能阻断的是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二是科学优化交通管理措施开通疫情救治“生命通道”、疫情防控“应急通道”和应急民生物资“绿色通道”,保障重要物资的救援、防疫和运输;推出临时牌照在线申请、路况、短信提醒控制等服务,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的交通。三是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群众办事。积极推广网上处理等“非接触式”服务,提供窗口“紧急办公、预约办公、便捷办公、自助办公”服务,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在疫情防控期间,江西省公安服务网上服务系统、交通管理12123等平台为群众办理了63.4万多项业务,提供了27.2万多项服务。这使得群众最大限度地少跑腿,不跑腿,也防止了人员因处理业务而聚集。

万凯表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和两个部门发布的指导意见,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如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或者销售明知是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罪定罪处罚。自防疫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受到了沉重打击,勇于承担责任。加大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力度,重点强化四项措施:

1加强线索调查全面加强公安检查点,全面加强配送物流检查,全面加强网络平台检查,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在疫情期间,共有58条有效线索参与调查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等地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的案件。

2是加强调查和打击采取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多警力联合行动、跨地区协调调度、重大案件监管等措施。依法及时查处了53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行政案件,查获假冒伪劣面具等物品280多万件。

3是加强源头控制对全省生产防护用品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并安排24小时警力逐一进驻,确保产品质量;联合市场监管、卫生、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全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场所开展市场巡查,切断假冒伪劣防护用品销售渠道部署了12 000多名警察,进行了5 384次联合检查,检查了8 000多个关键地点,并检查了5万多名相关人员。

4是加强教育和指导通过社区宣传和微博微信推广,提醒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护用品,注意鉴别产品真伪,积极宣传和推广“三不”口罩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鉴别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方法,提高群众鉴别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能力,减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生存空间。

在防疫控制期内,凡抗拒防疫控制措施、传播新冠状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有以下四种情形之一者,均有犯罪嫌疑:

为新冠状肺炎确诊患者、病原体携带者,在隔离期届满前拒绝隔离治疗或擅自离开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

2为新诊断肺炎的疑似患者,在隔离期满前拒绝隔离治疗或擅自离开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上述两起案件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3是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定罪处罚,如果其他组织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造成该疾病以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造成严重传播危险。

4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和控制疫情措施,并因扰乱公共服务罪被定罪处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以破坏公共服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中国日报江西记者王建)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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