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治疗新型肺炎_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12号公告

了解到,2月27日,四川省针对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布了第12号公告,针对突发事件指挥部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布了第12号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来自湖北等重点防疫控制区和高危地区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接受集中隔离或居住隔离14天的管理和服务。公告全文如下(四川日报观察)

四川治疗新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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