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坚决稳定房价、发展实体经济的主张值得肯定,但如果将“限价房”的原有利润限制扩大到所有商品房,就必须警惕过度干预市场可能造成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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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钟
由于国内经济在各种内外不确定因素的作用下趋于放缓,市场再次聚焦于楼市调控是否会适度放松。据澎湃新闻报道,12月11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城市成本法监管商品住房价格构成的通知》,明确指出“不炒房”的底线不会改变。根据通知,长沙市采用成本法监管的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构成,其中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的平均利润为6% ~ 8%
本通知立即引发了关于“有限利润”的争议对此,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官员在接受“金融联盟”采访时回应:通知中的目标住房是“成本法监管的商品房”,并不是所有的都在出售。新通知是2017年《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相关文件到期后的延续。主要内容没有变化,也不涉及长沙楼市政策的变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原通知使用“商品房”代替2017年政策中提到的“限价商品房”。此外,据《每日新闻》报道,该通知于12日上午从官方网站上撤回。当记者问及原因时,NDRC官员表示,他们“在接到领导人的通知后已经退出”
的宣布及其紧急退出使得长沙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加难以判断。长沙作为房价控制最严格的城市之一,近年来一直努力稳定房价。
客观上表示,长沙市发改委《通知》的出发点是好的,延续了“不炒房”的政策基调,给市场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不应该期望政府放松目前的楼市调控政策。这无疑可以有效地防止一些投机客以宽松监管为名大肆投机。它还强烈回应了“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房地产为何不能适度放开”等短视观点
,但成本监督可能不是一个可行和可操作的方法。十八大和十九大以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成为各级政府决策的主要基调然而,在实施“确定成本利润比”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方法时,可能会有许多难以把握和厘清的界限
首先,商品房的价格不仅仅是由成本决定的。一个城市的房价是市场完全自私博弈的动态反复试验的结果。同样,商品房的建设和维护成本遵循相似的市场逻辑,具有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市场定价。没有客观的标准。
和“成本+利润”的调节模式实质上是将成本和利润作为一个客观、明确的价格标准然而,事实上,很难客观地确定商品房的各种成本。政府无法动态掌握所有市场信息,也无法准确确定房地产开发商的成本,因为这不会导致市场扭曲和资源错配。即使相关部门寻求动态地保存所有市场信息,以保持成本确定的市场有效性,在这个模拟市场中试错定价的成本也是令人望而却步的。
但这不仅进一步削弱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而且容易出现双轨定价和高行政监管成本。同时,当相关部门无法有效控制成本时,成本与利润的界限变得非常模糊,即开发商可以找到各种手段将利润打包成成本,将控制政策变成“数字游戏”
因此,长沙稳定房价、发展实体经济的思路值得肯定,在成本和利润方面给房地产企业一些指导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如果对"限价住房"的最初利润限制扩大到所有商品房,我们必须警惕过度干预市场可能造成的扭曲。
这也是来自一方的警告。各级政府在出台相关政策时,需要比较十八大和十九大的精神,以确定它们是否坚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它们的行为是否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以及它们的行为是否是擅自守法。
□刘晓钟(财经专栏作家)
编辑:孟然校对:刘保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