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22日,辽宁省教育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在寒假期间,学校不必举行集会活动来有效地执行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的要求。
通知指出,辽宁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的严重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防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全面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辽宁省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维护社会整体稳定
通知强调,辽宁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与卫生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合防控,配合卫生部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