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冠状病毒
型肺炎一级反应措施的通知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的决定,为有效遏制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蔓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防控措施,并立即做好以下工作我们将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停止大规模群众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检查等活动。严禁举办各类团体餐饮经营活动(包括农村自办团体宴会)
2。所有封闭景区、风景名胜区和开放景区、封闭场馆、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服务场所、浴室、体育健身场所、居民棋牌室等公民日常生活不需要的场所暂时关闭。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3。所有学校暂停所有集会活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停止提供离线服务。0-3岁的托儿所都关门了。
4。严禁出售活家禽(野生动物)
5。公共交通、商务、餐饮、美发、银行等与服务对象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佩戴口罩市民必须在公共场所戴口罩,口罩使用后不能随意丢弃。
6。对确诊肺炎、两周内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接触史、湖北地区停工史和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热人员,应采取严格隔离措施各类企事业单位(单位)负责通知已去湖北的人员暂缓复工。
2。严格执行卫生检疫
1。全市机场、车站、港口、国道、省道、公路出口等所有入境点均设置检查站,实施强制性卫生检疫措施,对所有来自湖北地区的入境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相关信息登记。对发热、咳嗽等症状者,应立即进行临时隔离和检查,并首先转移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
2。酒店、酒店等住宿行业暂停湖北地区派人到酒店的订单,主动联系预订房间退订并全额退款。已进入湖北的旅客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基层组织报告。
3。湖北居民必须向社区卫生机构登记信息,并严格进行家庭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直至到达后14天。当出现发热或干咳、气短、肌肉酸痛和虚弱等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由120辆专车转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发热门诊检查
4。隐瞒不报或者拒绝合作的,可以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限制到湖北旅游
1。旅行社暂停了去湖北的旅游线路,不允许组织团体去湖北
2。所有客运公司暂时取消到湖北省的跨省公交服务
3。除非有必要,否则任何城市工作人员不得前往湖北和其他地区
4。落实严格的消毒管理措施
1。严格消毒各类公共场所、农业(集中)交易市场、公共交通、养老机构、餐饮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2。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
3。做好湖北省车辆、疫区和疫区的卫生消毒工作
5,有效保证供应
1。对于医疗、防治物资短缺和居民日常需要的防护用品,要做好采购工作,组织和动员当地企业恢复生产
2。必要时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3。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货等违法犯罪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6,全国动员小组控制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严格调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街道(镇)和居(村)委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计划(试行)》(肺炎机制[〔2020〕5号)的通知要求,实行“网格化、地毯化”管理,严格落实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人员隔离、环境整治、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
3。零售药店和个体诊所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登记购买发热、感冒等药品的人员身份信息,督促患者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基层组织报告相关信息。
4。大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整洁城乡环境,组织开展“四害”活动
5。广大公众不传播谣言,不相信谣言,不传播谣言,积极及时地提供湖北地区人员的防疫信息等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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