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北京1月8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8日宣布,代表财政部兑现的储蓄国债、记账式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以下简称地方政府债券)的本息偿还将于2020年开始
2-015年第二阶段储蓄债券(电子)和其他储蓄债券(电子)将于还本付息日偿还上一年的本金和利息,年利率为3.8%-5.32%2015年,凭证式(首次发行)国债等储蓄债券(凭证式)将在支付期开始后还本付息,年利率在3.8%-5.32%之间
此外,一些账面计息政府债券将在还本付息日(节假日顺延)还本付息部分账面贴现国债将于当日按面值偿还(节假日将延期)
2年8月26日至11月11日,020年山东省政府债券(二期)等地方政府债券将于还本付息日(节假日顺延)还本付息,年利率为4%-4.18%财政部表示,储蓄债券、簿记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是在单一利息基础上计算的。储蓄债券逾期赎回没有利息储蓄债券(电子)兑付资金由原发售机构支付至投资者资金结算账户;提前赎回储蓄债券(电子版)应当按照本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赎回利息条件计算并支付本息
2 017年前发行的凭证式债券和2 017年后发行的储蓄债券(凭证)由投资者在原销售机构营业网点兑现。凭证式国债提前赎回应按本期国债发行通知规定的提前赎回利率支付利息2020年发行的储蓄债券(凭证式)的提前赎回,按照本期国债发行通知的规定办理
年到期前应兑实债券,2020年可继续到常年支付网点进行支付,所有常年支付网点地址请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库分支机构核对;往年到期未兑现的特种国债的兑现,由原出售地财政部门办理。
记账式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2020年偿债支付方式,由交易场所或登记结算机构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布实施(完)
[编辑:张洁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