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经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在《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最近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警察向公众解释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提供地图
。各县(市)公安局要根据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分别在广场、公园、街道、社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开展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在
宣传活动中,警方通过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参观重点场所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他们重点关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和地区,以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和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后果。据了解,这次活动设立了8个咨询台,悬挂了21条横幅,分发了20,000多份传单,现场接待了700多人进行咨询。来源:运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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