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月16日威龙股份发行公告,11月15日,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司法冻结通知”,公司控股股东王珍海持有的本公司无限销售流通股458、464、986股和限定销售流通股13、370、898股依次被冻结,其股份为公司的总股份比率47
公告
公告称,目前王珍海控股累计冻结8次,冻结率达到100%。 受相关诉讼的影响,威龙股份的部分募集金额无法按期归还账户。
对此,上缴所对威龙股发行监督状,明确监督要求。
公告称,王珍海近年来因债务问题发生了8起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具体涉及“债权人”与案件,包括与龙口农商银行龙口分行的合同纠纷、与自然人何平的民间贷款纠纷、与中国农业银行天水分行的保证合同纠纷,谈判本为19650万元; 与相关本金6000万元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的担保合同纠纷、谈判本金1.67亿元恒丰银行龙口支行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本金3500万元华夏银行龙口支行的担保合同纠纷、谈判本金4978万元海通证券与质押式证券的回购纠纷、谈判本金8000万元兴业银行烟台支行的金融借款合同和纠纷
公告称,控股股东王珍海未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程序,擅自以上市公司名称向对外提供担保,属于违约担保。 该公司在采取股票转让、资产重组、合法借款等各种形式筹措资金的同时,与债权人、担保人积极协商,尽早解除担保,其他担保人提供替代担保等有效措施,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同时,该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司法等手段维护上市公司权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指出,这些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控制权、股票结构、公司治理等没有实质性影响。
根据公告,控股股东被冻结、轮流冻结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理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公司所有权结构可能会发生变化。 该公司敦促控股股东积极尽快解决个人债务,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