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操场埋尸案涉案公职人员_热评:“操场埋尸案”,包庇杜少平的公职人员也进去了

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涉及新晃涉“填埋运动场尸体事件”的公务员渎职犯罪事件,黄炳松等人被判处7年至15年徒刑。

有关人员每人获得刑警,大为振奋人心! 迄今为止,杀害邓世平的杜少平、罗光忠受到判决。 这是正义的判决,安慰邓世平,也向他的家人说明。

公职人员的名字应该遵守公心、正义、守公正,但从事实上看,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等人工作私心践踏了正义。 例如,当时的新晃县公安局政委杨军得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犯人,与黄炳松勾结,共同故意避难。

拍卖良心,违反法律,亵渎了公务员的身份。 杨军们浪费私情,只让杜少平自由,就把邓世平的冤案搁置了16年,给他的家人带来了痛彻骨髓伤害。

随着除黑除恶的工作越来越深,杨军等人被定罪,应该在喜悦之馀进一步追究,当时掌握权力的公务员们为什么会被轻易收买呢? 杜少平及其叔叔黄炳松多方邀请,一方面与引起腐蚀有关,另一方面杨军等暴露了对法律的最低恐惧。

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 人们不能按事件、按事件、按事件感到公平正义,不能完善执法权力的运行机制,也不能健全管理监督的制约体系。 如果不拆除“杜少平”流动的关系网,清除拘泥于公权私情的土壤,就不能让民众安心。 (文两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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