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渗透法通过台湾各界_“反渗透法”过关 台商避不了已成“红色猎物”

反渗透法通过台湾各界

对于两岸产业合作的台湾商人来说,《反渗透法》的合格引起恐怖感,不知何时被台湾当局强加罪名。 图为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上月在南京召开,许多台湾商人在现场签约合作项目。 (中新社)

两岸产业合作紧密,台湾高达七成五的上市柜公司投资陆地,还与无数企业有陆地产业合作、上下游供应链关系,根据所谓的“反渗透法”草案,在陆地做生意,你已经成为“反渗透法”的抹红猎物!

熟悉两岸法令的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作伙伴台湾人律师蔡世明明确规定,大陆将在所有企业设立“党支部”,根据该“法”草案,台湾商人很容易被“反渗透法”所吸引,不可避免。

蔡世明根据草案,大陆被称为“海外敌对势力”,即“渗透源”。 大陆明确规定企业设立“党支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也不例外。 党支部成为“反渗透法”犯罪的“渗透源”,如果牵涉到政治献金等金钱援助,完全符合“法”的构成要件,即使企业赚的钱也会扭曲。

大陆去年颁布《中共分部工作条例(试点)》,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在内,只要大陆有党籍的员工3人以上,就要设立“党支部”。 在大陆长年战斗的规模很大的台湾商人已经成立了,这虽然不是表现,但正如业界人士所说,在哪里做生意,只能符合当地的法律。

但是,根据草案,即使只是在陆地做生意,偶尔还原村里的公益,根据宪法赋予人民参政权,“反渗透法”就是把与陆地的交易企业变成政治绝缘体。 根据这个“法”,a台商在陆上获利,台上有资产,想要支援某个“公投”案的话,就有可能会被大陆的“监督管理”,戴上被金流支配的大帽子,误触雷区。

法学家叹息着时代变了,渗透方式百出,确实应该周密地设定安全网络,但是现在“反渗透法”草案的定义很模糊,随时无限地走纲领,任何人都可以“徒劳死”。 业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人200万人被蔡当局加上罪名,感叹有可能恢复戒严令的逮捕,即使不被逮捕,也能进行大规模的搜查,商业如何才能进行呢?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