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召开全省快递业垄断行为警告会,通报当前快递业企业的协同涨价、限量交易等有垄断嫌疑的违法行为,指出当前快递业的混乱,对《反垄断法》进行了条件性推广,对规范经营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经前期初步审查,部分快递企业有共同涨价的嫌疑。 今年9月以来,日元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前后大幅度提价,原始重量从2.6元/公斤上升到4元/公斤,连续重量从1-2元/公斤上升到4元/公斤,同时对提价前签约的业者、快递企业废除单方合同。
会议上,一些快递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房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伙人,但其他快递公司不接受,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来合伙人的提价
近年来,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屡见不鲜,受到谴责。 政府将市场支配地位定义为市场优势地位和市场支配地位,是企业的状态,通常是指企业在特定市场所具有的某种程度的支配和支配力。
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对其发展形成催化剂加速效应,在优先把握更大的市场和生产资料的同时,企业核心竞争力也会增加。
但近年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已成为市场上最难根除的问题,凭借充分的市场发言权,这部分企业很容易走出违反反反垄断法的边缘。 “总是在河边走,没有湿鞋”是指在市场监督的强烈压力下,个别企业可以在悬崖上勒索马匹,很快调整态度,恢复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并不意味着市场会稳定下来。
资料显示,浙江长期居全国快递业务量之首。 根据国家邮局监测系统,到今年10月底,浙江省全省快递业务量累计达到100亿6000万件,月平均业务量突破10亿件。
“江浙上海包邮”一直是网上消费者的热门话题,但从浙江省的快递量可以看出,快递业者现在已经具有巨大的市场规模,但缺乏充分成熟的监管体系。 快递是一件一件的,按数量计算的话,会增加亿级的营业收入,反过来看消费者和业者的话,这个飞跃性的上涨幅度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吧。
在整个经济盘子下跌的情况下,今年各个平台、业者都在增加优惠力,不断促进消费,如果快递的一个环节受到阻碍,今年的双十一“故事”就更多了。
所以,作为消费者的“你”,你觉得今年的双十一“得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