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说明方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大气阀今年11月对全市有国家控制点的区和有省控制点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审查排名,当月有国家控制点的区前2名,有省控制点的县(市、区) 给予前五名2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当月有控制点的区后两名、有省控制点的县(市、区)后五名处以200万元~30万元罚款,将今年11月全市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排名和资金奖励处罚情况报告如下。
一、空气质量评价排名情况
国家控制要点所在区的空气质量评价排行综合得分从好到坏依次为:
高新区
裕华区
长安区
桥西区
新华区
有省控制要点的县(市、区)的空气品质评价排行综合得分的前5位(从第1位到第5位)依次是
第1名:新乐市
第二位:行唐县
第三位:晋州市
第四位:深泽县
第5名:赞皇县
空气质量评价排行综合得分的第5位(从最后开始第1位)如下所示
倒数第一名:井陉矿区
倒数第二名:正定县
倒数第三名:井陉县
倒数第四名:灵寿县
倒数第五名:赵县
二、资金奖惩情况
根据《办法》第五条规定,奖励处罚资金的意见如下:
高新区奖励二百万元
裕华区奖励一百万元
新华区扣除二百万元
桥西区扣除了一百万元
新乐市奖励一百五十万元
行唐县奖励一百二十万元
晋州市奖励90万元
深泽县奖励60万元
赞皇县奖励了三十万元
井陉矿区扣除一百五十万元
正定县扣了一百二十万元
井陉县扣除九十万元
灵寿县扣除了六十万元
赵县扣除了三十万元
根据《方法》第六条规定,市财政局对上述有关县(市、区)进行资金结算。
三、警告提示
根据《方法》第八条规定,对今年11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倒数第一的裕华区、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倒数第一的桥西区提出警告。 今年11月的空气品质综合指数在改善幅度上位居第一的正定县,PM2.5的平均浓度在改善幅度上位居第一的井陉矿区发出警告。
以上县(市、区)严格执行“党政责任、一岗责任”要求,坚持问题方向,依法用铁臂治污,逐一进行分析和监督,认真探讨自己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善方案,尽快摆脱落后局面,推进地区空气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