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中院30日判决三清山巨大蟒蛇破损事件。 2017年4月,张某明等3人前往国家5A级景区三清山,用电钻钻钻孔、打岩钉等方法攀登珍贵地质遗迹巨蟒峰,给巨蟒峰岩柱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破坏。 法院判定,一人受一年监禁,一人受六个月监禁,缓刑一年,一人免除监禁。 法院还判决3人通过全国性媒体道歉,赔偿环境资源损失共计600万元。 该事件是全国首次故意破坏自然遗产和名胜古迹的民事公益诉讼事件。 (新京报我们的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