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非被执行人的财产_欠债不还?区法院:“冻结存款、查封房产!”

法院查封非被执行人的财产

12月26日,在贵州高院统一部署下,观山湖区法院实行“黔山雷暴冬日阳光”,兵力分两路强行交付执行目标,没收两名被执行人的房地产,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查封非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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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30分,区法院法官、执法警察和执法人员组成的执法小组随执法人员、物管公司和相关媒体来到观山湖区世纪城龙泉苑30栋1单元,依法扣押执法人员姓名涉外房地产。 在验收现场,执法机关对执法人员涉外房地产采取依法强制更换门锁等措施,检查房地产现状,现场重新贴上迄今销毁的执法决定书、封条,当场发布出具的验收公告,验收房屋。

被执行人员除了某涉案外还有4件,总涉案金额为80馀万元。 经申请人申请,观山湖区法院根据2019年7月24日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命令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立即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但执行人迄今未履行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法院冻结提取银行存款人民币,同时对其名义的房地产进行了一套检查。

“在规定的时间内,住宅用户或住宅所有权所有者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依照法律程序保障合法权益,在规定的时间内,住宅用户或住宅所有权所有者不提出异议的,我们将依法处置此住宅。” 区法院执行局徐智勇法警表示:“此外,任何公民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撤销有关行政机关发出的行政法规处罚通知书。 其中包括法院的裁定书、通知书、封条等。 一旦被废除,被科学调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司法拘留将持续15天。

该执法是全省“黔山雷击冬日太阳”执法现场之一,全省三级法院同时出动。 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出动4辆执法车辆,16名执法人员到世纪城市新世界开展执法行动,依法检查各涉案4起,涉案80万多元馀某和涉案1起,涉案42万多元赵某住宅,共2起。

(王明元张奕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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