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_便民百科,超龄农民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工作中遭遇事故或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急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使用者工伤风险而设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目前的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是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或更多的人继续工作的话,超龄农民工的权益应该如何保障? 省司法厅最近进行了整理,回答了大家的疑问。

一、超龄农民工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工伤保险?

2016年人社部就《工伤保险条例》几个问题提出了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明确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参加工伤保险。 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继续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患事故或职业病的人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是招聘用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接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或职业病的,聘用公司已经按项目保险等方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这方面在明确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的同时,也有助于充分考虑部分行业分项参加工伤保险的实际情况,更好地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者的工伤保险权益。

二、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应由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购买?

工伤保险是为了工作遇到事故或职业病员工得到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使用者工伤风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非企业部门、财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和有雇员的个人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雇员),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入工伤保险,本公司的所有员工或雇员(以下简称雇员)必须支付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部门、财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员工和个人事业单位的雇佣者,有权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赔偿适用的前提是职工发生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因工作原因遭遇事故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单位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初步或终结工作而遭遇事故的;

(三)工作时间和岗位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劳动者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失踪的;

(六)上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旅客渡轮、列车事故而受损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情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视为工伤:

(一)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突发性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以内救助未死亡的;

(二)在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灾的

(三)职工本来是在军队服务的,但由于战争或公务伤致残,取得革命残疾军人证,到达使用者后再次出现旧伤的;

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是什么维权(怎样促使用者购买)?

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依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雇佣日起30天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事务所申请社会保险登记。 未注册社会保险的,评定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应支付的社会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充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自未付之日起,超过规定每天加1万分之5滞纳金的期限不缴纳的,是未付金额的1倍以上

根据本条例规定加入工伤保险,未加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支付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支付新产生的费用。

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级至四级工伤赔偿标准(全国统一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级别支付初级残疾补助金;。 标准是初次残疾为27个月本人的工资,二次残疾为25个月本人的工资,三次残疾为23个月本人的工资,四次残疾为21个月本人的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残疾津贴;。 标准是,一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90%,二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85%,三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80%,四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充差额

(三)职工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贴差额。

员工因工人残疾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以残疾津贴为基数,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级至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级别支付初级残疾补助金;。 标准是5级残疾人18个月的本人工资,6级残疾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在工作安排困难的情况下,使用者按月发放残疾津贴。 标准是五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70%,六级障碍占本人工资的60%,用户按照规定支付社会保险费。 残疾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由使用者补充差额。

7级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级别支付初级残疾补助金;。 标准是7级障碍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障碍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障碍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障碍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贵州省2018工伤赔偿调整标准:

此次调整对象为,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至2017年12月31日(包括12月31日)因工伤或职业病,被劳动力认定为1~6级障碍,未领取障碍津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

据介绍,残疾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490元,二级每人每月470元,三级每人每月450元,四级每人每月430元,五级每人每月410元,六级每人每月增加390元。

根据《劳灾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每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劳动者(包括退休人员),其生活护理费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按照每年上年度全省员工的平均工资增加率进行调整,调整方式是劳动力使生活完全不能自立(全护理依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立(大部分依赖护理) 或者被认定为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自立(部分依赖护理),以月生活护理费以上年度全省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分别以50%、40%或30%的比例发行。 生活护理费调整的执行时间为每年1月1日,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同时,工作人员住院治疗工作期的膳食补助费由原来的每人10元调整为每人22元。

调整后的残疾津贴、抚养家属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费,通过工作上的员工接受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来解决。 除生活护理费外,残疾津贴和住院膳食补助费的调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五、未购买工伤保险受伤后,如何赔偿?

如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立即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建议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使用者没有向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工作人员受到相应工作待遇的全部由用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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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安顺

资料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络

编辑:田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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