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0万存款消失_灵武市民账户凭空消失近30万

灵武市的杨先生没想到自己在灵武市的某家银行办理的储蓄卡竟然无意中消失了将近30万元

杨先生几年前在灵武市的一家银行办理了存款卡,到今年2月,这张卡还有300100.03元的存款馀额。 2月20日下午4点左右,杨先生收到银行的邮件通知,表示这张卡在海外消费了287719.23元,但杨先生当时没有在灵武市出国。 此卡由杨先生自己保管、使用,从未丢失、泄露或转让给他人。 收到邮件后,杨先生马上把卡片和本人的身份证拿到银行账户,当天下午从银行收到永久性的丢失邮件。 同时,杨先生通过110报警,灵武市公安局于2月24日起草。 不久,杨先生就要求灵武市法院赔偿这家银行。

法院审理杨先生在被告的某银行处理借记卡,签订了储蓄合同。 根据储蓄合同的性质,被告有按照原告的指示向原告或者原告指定的代理人支付存款的义务,原告的银行卡有保证存款安全的义务。 此案银行卡在海外使用消费时,原告持有,不委托他人使用。 由于被告某银行无法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原告持有的银行卡资金被他人伪造的银行卡消耗、交易,原告杨先生银行卡资金不足,因此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杨先生主张被告某银行赔偿存款损失287719.23元,利息100.7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记者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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