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前几天,中国人通过EB-5投资移民拿到美国绿卡有很长的等待时间,越来越多的人申请了L-1A“多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签证,并通过EB-1C“多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移民”申请了美国
洛杉矶的律师刘莉莎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中国籍的人,以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的方式获得绿卡也越来越困难,这正是承认率持续大幅度下降的原因。
据刘莉莎介绍,L-1A是外国跨国公司派遣高级经理和高级行政主管( Executive Capacity ),在美国分公司和相关公司工作的工作签证是双重意图签证,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级EB-1C切换绿卡
许多申请L-1A的中国人来美国公司的是首席执行官和总裁,特朗普政府提出“买美国商品,雇佣美国人”的口号,在现在的大环境中,美国政府希望在美国公司雇佣当地的美国人,外国人抢夺美国人的工作
因此,目前申请L-1A签证比以前困难得多。 另外,由于签证取得率大幅度下降,补充率大幅度上升(特别是新公司),很多移民律师不再申请新公司的L-1A。 整个L-1A签证审查过程十分严格,收回了许多申请。
本来申请L-1A签证被移民局回收是比较罕见的,但现在已经是常见的情况了。 然而,修补后,通过率仍然不高。 除了严格审查公司外,移民局申请受益人的资格和国内外职责也越来越严格,相关公司是否需要美开新公司也将受到审查。
另外,即使取得了L-1A签证,之后也必须每年更新签证。 在EB-1C转动绿卡签证也不容易。 EB-1C绿卡申请首先要证明资格,申请受益人在提交申请的3年内,至少要连续1年被该公司的海外公司或美国国内分公司雇佣,成为经营干部。 申请受益人的教育背景没有特别要求,但必须具有履行其管理职权的合理资格。
刘丽莎提醒申请人,在EB-1C绿卡转换申请中,移民局还将审查该跨国公司的结构和美国机构的经营方式。 申请人美国机构需要证明其组织结构中设立了申请人(高级管理人)能够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行政人员,而不是监督日常运营和一线劳动者的职务。 由于移民法要求,高管人员无法直接管理员工和销售,因此除了就业人数外,还必须满足至少三个层次的公司管理结构。
另外,与EB-5投资移民申请绿卡不同,移民局的规定也有明确的审查标准,EB-1C“跨国公司高管移民”申请绿卡似乎没有客观标准,具有灵活性,但是审查是否通过几乎由移民官主观判断决定,拒绝签证的概率 (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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