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十进百家,千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进“进法企业”和“除恶特殊斗争”,最近我院应邀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就“处理违法放免刑事案件的几个问题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普法宣传。 本次讲座以沙龙形式举行,邀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负责人和行业内律师、协会法律部和部下60馀名员工参加了活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成立于201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注册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者、基金管理者必须参加协会。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依法进行非公开招募资金的注册、备案等,包括会员及其员工执行行为的监督检查。
活动中,本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吕楠以“高利贷入刑相关问题的思考方法”为主题,系统整理“意见”条文,解读要点,分析“高利贷入刑”的背景,解决“高利贷入刑的必要性”、“扩大非法经营罪的适用性”等问题的同时,说明高利贷长期存在的原因, 建议金融机构应对资本市场需求,不断深化改革,打造优质金融产品,切实解决资金市场供求矛盾突出的现状。 之后,业内律师和基金业的法律负责人分别从自己的角度解读了“意见”,提出了“高利贷入狱”可能影响民间资本活跃度等观点。
此次宣传得到了参加者的积极评价,协会许多同志从利率的具体计算标准、“过桥资金”性质的认定、民间资金不正当吸收公共存款的嫌疑和不正当贷款处分与处决的联系等问题与宣传者进行了对话。 据协会法务部的负责人说,这次的宣传是及时而彻底的,对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建立“金融检察讲堂”法治宣传品牌,为保障首都金融安全继续努力。
(原稿两第四检察部吕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