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14点,湘潭某教师赵某和几个朋友在餐厅吃饭时,喝了两瓶100毫升的白酒 ......
结果,你可以先自己想象一下!
好吧,不要卖关子。 让我们继续看看
12月13日15时,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湖大队二连张清明在逸夫小学的路上巡逻时,发现教练的车长时间停在通济的路上。 警察向前一看,发现没有关窗户的烈性酒味从窗户飘出来,司机赵某正在车内睡觉。 这时,车没有熄火。
警察唤醒赵某后,赵某否认自己开了车。 因此,民警把有关人员赵某带到雨湖交通警察队。 看了监视事实不能否认,赵某不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查。
现场呼气式检查结果为254mg/100mL,随后在湘潭市中心医院采血。▼
据检测,赵某血液内乙醇浓度为264.4mg/100mL,远远超过酒后驾驶标准,教练车属于驾驶车,因此赵某怀疑醉后驾驶。 “后悔后悔死去,原来几十米的距离,不用开车也行,现在的工作就没有了。”
赵某白天喝完酒,承认把车停在胡同里堵住了路。 在那里把车错开几十米,酒力提高后,在车内睡了将近40分钟。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赵先生的驾驶执照已经下降了23分,驾驶执照已经被扣押,并且有车辆年年没有检查,没有驾照等一系列违法行为。 民警对赵某驾驶执照被拘留期间驾驶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二百元罚款。
赵某因醉酒驾驶汽车,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吊销汽车驾驶执照,10年内不得取得汽车驾驶执照,取得汽车驾驶执照后不得驾驶汽车,面临处罚。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酒后驾驶汽车,暂时扣押汽车驾驶执照六个月,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后开车受到处罚,再次酒后开车的,拘留在十天以下,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汽车执照。
醉汉驾驶汽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禁酒醒,吊销汽车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汽车驾照。
酒后开车,十五日拘留,罚款五千元,吊销汽车执照,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汽车执照。
醉汉驾驶汽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严禁酒醒,吊销汽车驾驶执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取得汽车驾驶执照,取得汽车驾驶执照后不得驾驶汽车。
酒后或醉驾汽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汽车执照,终身不得取得汽车执照。
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之中!
作为教授学生驾驶技能的教师,应该以身作则,遵守交通法规。 赵某酩酊后驾车出发,亲自试法,等他是法律的严惩! 米提醒司机,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