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农民工工资_在毕节,有这5种情形将被列入“黑名单”!

小心!

就业企业有以下情况

你可以把它放在“黑名单”里

曝光也是公开的

结果很严重!

农民农民工工资

雇佣企业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贵州公布并明确规定了《贵州省企业信用丧失行为及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文件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事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调查违法行为,列入自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管辖权滞纳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

1、扣除农民工工资报酬,无故拖欠,金额达到贵州省认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金额标准的;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给集体事件、极端事件带来社会影响的

3、工程总承包企业未履行支付和监督责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达到贵州省认定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金额标准的;

4、根据《贵州省建设工程职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实施方法》和有关规定下令不储备工资保障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逾期不储备的建设工程公司

5、其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给予严重社会影响的。

劳务的非法转包、转包给不具有雇佣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拖欠外出劳动者工资,并符合前项情况的,应当列入非法转包、转包单位和不具有雇佣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起拖欠外出劳动者工资的“黑名单”。

农民农民工工资

雇佣企业登上“黑名单”的结果

1、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系统、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2 .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增加劳动保障监督检查的频率。

3、依法审查新的重大项目申报,减免、停止、回收政府补助金的支付。

4 .依法限制工程建设项目参加招标活动。

5、依法限制取得或终止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专利经营。

6 .依法限制、暂停或取消对政策性资金、政府补助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

7、禁止在一定期间内依法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 .限制依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九、其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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