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辱骂警察获刑_福建男子网上辱骂凉山救火英雄,获刑7个月

男子辱骂警察获刑

据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报道,南平市检察机关提出的福建省首起英雄烈士名誉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案,20日在南平市顺昌县法院开庭,被告人黄某被判7个月徒刑,并以国家级媒体书面谢罪。

2019年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了森林火灾,参加灾害救援的森林消防员27人和地方干部3人英勇牺牲。 2019年4月2日至5日,顺昌县黄某多次使用QQ、微信账户,在10多个小组发言不当,诽谤、侮辱消防员。

掌握情况后,顺昌县检察院在省、市二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立即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搜查,固定证据,4月29日批准犯罪嫌疑人黄某逮捕。 6月21日,顺昌县检察院就黄某侮辱英雄烈士名誉事件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

顺昌法院审理后,被告人黄某公然蔑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网上作出侮辱消防员和他人的发言,造成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挑衅罪。

被告人黄某的行为亵渎了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侵犯了英雄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必须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被告人在法庭认罪后,一审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至10日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级媒体道歉,消除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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