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工作了几十年后
退休
我有自己的养老金
开辟自己的养老生活
在古代
官员们是否也有这样的待遇
他们退休的时候
能不能得到养老金
能否过上安静的生活
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是什么样的?
古代官员退休,被称为“工作”。 在《礼记·曲礼上》中有这样一种说法:“医生要做七十岁的工作”。 但是,在制度上明确规定官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的最初记录,可能是西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 根据《西汉会》卷四十二年,“孝平元始元年,今天的官员是二千石(比市长低一级的官员)以上的年长工作者,三分之一的故禄,一个人结束了自己的身份”,在这里规定了官员的退休等级、品质条件、退休后的待遇(享受在职工资的三分之一)。 这里没有提出官员退休的具体年龄的新规定,因为依然沿用周边的“七十来工作”的法律,所以没有必要重新规定。 汉平帝时期的这些规定,使这个阶段的官员退休制度从周、秦开始发展起来。 东汉乃至魏晋南北朝各代官员退休,基本上遵循西汉的规则。
隋唐至清朝各代官员的退休,一般因老退休和疾病而退休。 退休条件由年龄、身体和品质的职位决定。 从年龄上讲,唐朝以后,各世代沿袭周制,明文规定了70年的工作。 《通典》卷三十三“官十五”中记载着“大唐令:各职事官(指现役官员)七十人接受了工作”。 对于军功和战争中受伤的官员,即使是50岁也可以退休领取工资,《宋会编辑稿》第一百零五册的职员对777人说。 “或者在国有功绩,有利于民,当然的报酬者,不在此限”清代有所放松,如干隆,曾经规定部,院属五十五岁退休,京察二三等人六十五岁以上可以退休。 此后,嘉庆三年后再次退休70岁以上。
一般来说,各代人主要根据身体和工作的需要情况来决定,经常由官员本人申请,经批准后退休。 为政者常常被用作辞退被拒绝“致工”的老臣的手段。 具体来说,有病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下,只要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提前退休,现在的病退休。
《唐会》卷六十七载:“……老病与工人共事”。 《大明会典》卷十三《致仕》一条也说:“宣德七年诏:文武官年不到七十年,老病不当事务职者,一律下令冠带致仕(退休后也可穿官服),避免了杂乱的差别。” 在品级、职务上,一般限制在5品以上的高中官员可以退休。 唐太和元年9月敕许:“请官吏,最近没有限定,品级高卑,一例以官吏为业,裁量法老,非常典型。 今后,常参官(指在都内工作的人)为五品,外官为四品,之后约定接受工作,多停止。 (《唐会》卷六十七)。 明清以来稍宽,六品以下官员分别准许退休。 官员退休后的安排,一般回乡养老,少数高级官员可以留在都城。
封建国家对退休官员,在政治和物质上都受到优待。 唐朝和清朝官员退休时,一般给予等级、头衔,宋代官员加上“办事”和官员等级,各升散官一等。 明太祖规定了“致仕”官的四品以下的人,各升一等,颁发了谏谕。 明宣宗时,文武官员每年不到70人,老病不能工作者,都让官员免除了“工作”(工作后的观众服饰)和杂差。 “致仕”官统禄的数量多种多样,根据年龄的品质、功劳的大小也不同。 比如全禄、半禄、三分之一禄、半禄半禄等。 我国唐代沿袭汉制增加到现职工资的一半,以后各朝并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是“半禄”,清代规定“在战争中受伤,杀人,抓生人,工资六十以上”。 此外还有“特恩”、“奖赏”,一般在“致工”时给予。 定期给予“保存问题”的人,在岁首、寒食或者秋天的8月,一位长职员常常携带羊、酒、粟、帛等表示慰问之意。 高级官员在“工作”后死亡,赠送官员或者赠送市政。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历代一般职员退休后,几乎没有规定的退休金,只是习惯性地给予一次报酬。 在特殊情况下,有时只是命令地方官员关心当地政府的退休人员。 这是因为以前的官员最近和现代的公务员不同,他们在任期间通过剥夺和积蓄,到退休时拥有一定的财产(银二和土地等),所以退休后的生活自给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