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青岛政务网市长的邮政信箱中,自称青岛高新区珊瑚湾七期业主的网民购买住宅装修标准为2800元/平方米,购买时没有样板房。 据他们说,最近收到房子后,通过与开发商发表的内装主材品牌零售商的交易,最终以零售价计算的实际内装基准约为800元/平方米,材质差,安装极粗,修补出厂的材质进行内装。 希望得到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寻求应对同样价格的权利。
青岛市长后屏
11月4日,青岛高新区管委会对此作出答复。 据介绍,高新区建设局联系开发企业青岛蓝色生物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开发企业与有关业主协商。 根据开发人员对新业主投诉的回答,青岛高新区相关部门于2019年4月发出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对外公开装修明细,根据装修明细制作样板。 但该房子于2017年出售,当时尚未制定规定。
珊瑚湾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和调解解决合同纠纷。 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停或和解、调停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拒绝履行产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停书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四条:“当事人有依法自主签订合同的权利,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不参与不正当行为”双方根据已经签订的有关协议进行充分协商 对于信中反映的套装按建筑面积征收精装费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按套装计算,也可按套装内的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算。 本项目在销售过程中以建筑面积评估方式销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装修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相关费用的,建议按协议评估方式支付费用。
(内容来源:青岛政务网,房地产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