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5 20:37
泉州泉港男子
我为送给其他女性一百多万元的礼物感到骄傲
多年结婚的妻子躲在鼓里
偶然发现之后
妻子生气地把丈夫和那个女人告上了法庭
要求妇女归还财产
影像来源:视觉中国
前些天,泉港法院审查的合同无效纠纷案件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涉及到配偶擅自处理夫妇共同财产的问题。
江某和林某是多年来结婚的夫妇。 江某偶然发现,夫林某在双方婚姻关系持续期间陆续给一名女性小菲(假名)汇款100万元以上。 这样一笔巨款赠与,江某一直被蒙在鼓里。
江某认为夫林某和小菲之间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决定收回赠款。 因此,江某和小菲一起向法院起诉林某,主张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小菲归还财产。
案件开庭审理时,林某未能拒绝法庭。 小菲否认与林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承认从林某那里收到了120万元以上的汇款,主张从林某那里归还了40万元以上。 菲先生同意将其赠与的剩馀金额的一半即40万元以上返还给江先生。 审判结束后,法官多次征求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调解,终于促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各方承认科菲归还林中部分款项,其馀赠款额为80万元以上,各方确认其部分款项的赠款行为无效,菲菲也将其款项归还江某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 在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权决定的日常生活,不得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的处理决定,而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林某未经江某同意,擅自向小菲赠送100万元以上的款项,明显不在“日常生活需求”范围内,无权处分,企图免费赠送巨额款项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江某的合法权益,江某作为财产所有者和利害关系者,有权要求归还小菲。
江某因与林某的婚姻关系未解除,其他财产制未被约定的情况下,由于夫妻共有共同财产,江某有权归还所有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