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11日澎湃报道,西安出生后4个月的婴儿因按摩死亡,引起舆论关注。 据记者调查,受欢迎的儿童按摩市场“鱼龙拥挤”存在行业门槛低、员工资质不同等行业混乱,儿童按摩员工没有明确区分保健按摩和医疗按摩,儿童按摩师是否需要有执照上班还没有明确规定
婴儿死亡与儿童推拿的关系目前还没有正式的结论,但儿童推拿市场的混乱现象值得关注。 笔者认为,引起儿童按摩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谁能做好这项业务,哪个机构能做好这样的好工作不能参与进来。
据记者调查,一些训练机构提供儿童按摩训练,经过16天训练后考试可获得儿童按摩师证书,费用4380元。 但是,实际上“儿童按摩师证明书”只不过是“接受过儿童按摩专业能力评价”的“专业职业能力证明书”。 人社部门的负责人说,这样的证明只是证人参加了训练,不能与执行联系起来。 2017年,包括保健按摩的职业资格在内的100多个资格认证被解除了。 在这个意义上,儿童按摩的执行资格似乎不明确。
一位专家提出,目前市场上的纠纷有2种,其中一种是保健类,员工可以零基础,其二是医疗类,对学历技能有很高的要求。 但在儿童按摩行业,很难正确界定两者。 另一方面,很多儿童按摩机构经常设置在其他机构,有在医疗机构进行保健按摩服务的人,也有在非医疗机构的场所进行医疗按摩服务的人,服务内容和场所交叉,很难区分,另一方面,儿童的骨骼和器官处于发育期,也有推拿
那么,哪个机构都可以开展儿童按摩业务? 笔者认为应该区别,严格规范。 特别是在非医疗机构进行儿童按摩服务,必须严格限制其服务范围和宣传内容。 2005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问题的通知》,以治病为目的,根据疾病的诊断,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是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开展 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等活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和疾病名称等医疗专业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再次回到事业准入的问题上来。 在医疗机构开展儿童按摩业务,当然要严格遵守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在非医疗机构开展儿童按摩业务,要严格把握监督标准。
既然是非医疗机构,市场监督部门应着重推拿服务项目的范围和广告宣传内容,违反就业和宣传的,应当依法行政处罚。 擅自从事医疗服务,产生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怀疑有违法的医疗行为,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监督管理是没有根据的,空白地带也只存在于非医疗机构内。 作为儿童的监护人,父母不得盲目相信一些非医疗机构的夸大宣传,应立即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开设儿童按摩服务的非医疗机构,必须在保健按摩的范围内开展非治疗性按摩服务,规范广告宣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