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事故_煤矿透水事故后,四川发紧急通知:深刻吸取教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摘要: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8名工作人员被困,迄今为止有4人死亡,14人失去联系,仍在搜索中。 为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决定本着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深入调查和完善煤矿安全问题。

12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调查和完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危险性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深入调查和完善煤矿安全危险性,坚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12月14日15时26分左右,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杉木树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8名作业人员被困,至今为止有4人死亡,14人失去联系,正在进行搜索。 通知指出,为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决定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人的指示精神,在全省深入调查和完善煤矿安全隐患。

深刻吸取事故的教训。 通知说,此次事故是以煤矿和危险品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特殊整顿的时期,再次暴露了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企业)的重大风险调查、安全主体和管理责任不能落实等问题。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一次三次,严格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都不得组织生产和建设。 应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坚决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稳定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压迫和巩固企业主体的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检查清单“三个清单”责任,全面实施自检,健全严格执行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级责任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董事长(实际管理人、 总经理、矿山长、总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等重要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切实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生产安全体系的可靠性和重大灾害,及时消除事故危险,依法组织生产建设。

深入开展集中整顿。 各地煤矿监督监察部门根据《开展煤矿安全集中管理应急通知》要求,继续抓好煤矿安全集中管理工作,认真开展煤矿“违反管理”,重点打击煤矿安全专项审查、再生产和监督指导等工作,严防煤矿灾害管理不足,关闭煤矿 立即核查管辖区煤矿企业水防治状况,发现水有严重安全隐患、水灾管理不充分、未定期调查水灾现状的煤矿均停工整顿、停工整顿、停工,按严格法律处置。

加强国有煤矿监督。 国有煤矿安全监督工作,不能代替监督信任,处理替代处罚。 相关产煤市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督部门是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古叙利亚煤田开发公司、嘉阳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的土地监督责任主体,禁止将监督责任移交下一级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督部门。 市(州)煤矿安全监督部门、驻地煤炭监督局加强国有重点煤矿的执法和重大灾害技术审查,发现无法进行重大灾害管理,有重大安全危险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停止,依法严办。 省国资委、四川煤炭监督局、应急管理厅组成联合工作组,提高对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的监督力度,确保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提高审计监督能力。 各地和煤矿安全监督部门一贯保持“违反治安”的高压态势,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建设行为,必须一起发现关卡。 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敦促煤矿企业全面调查管理重大灾害和危险,未落实安全风险管理措施,安全风险调查管理落后的煤矿均不得组织和完善生产。 四川省煤炭监督局应加快查明此次事故原因,严格按照“四度不漏”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加强安全对策漏洞的填补。 省安办及时组织监督组织,对煤矿企业检查形式,通过现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必须坚决执行生产和建设的有关市(州),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监督管理不善,执法严格,责任不能执行等问题,立即通报全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强调,第四季度是历来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发生、多发的时间段。 各地各部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采取严格措施,全面加强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工程、消防等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全面加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坚持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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