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由国有资本控股_内蒙古自治区多措并举推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由国有资本控股

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优质发展

呼和浩特新闻网7月9日电(记者严新)记者从7月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将全面启动国有企业改革,形成国有资本分配“1+3+N”框架体系,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分配结构,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优质发展。

据报道,为进一步深化国有及国有企业改革,自治区SASAC制定并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有及国有企业改革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当前及未来两年国有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了安排。

根据《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将尽一切努力争取改革,并以“一根手指胜于另一根手指”的理念推动所有改革措施取得成果。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调整和优化本地区国有资本分布结构,构建“1+3+N”框架体系。“一”是改革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深化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三大”是重组三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全面推进包钢、蒙能和交通重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N”是指若干实体工业集团的重组和整合。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算退出”的要求,全面推进同行业同主营业务的区域企业分类整合。二是稳步推进股权分置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扩大国有资本功能。力争到2020年达到混合所有制企业数量的65%。三是完善市场化管理机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第四,深化供给方面的结构改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第五,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六是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七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实现资本管理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优化监管职能。将增强企业活力与加强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推进“管理服务”改革。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确保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根据计划,2019年,自治区将改革和建立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重组三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整合几个实体产业集团,形成“1+3+N”国有资本分配框架体系,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分配结构。“僵尸企业”基本明确。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大授权力度,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到2020年,布局将基本优化和调整。地区企业数量将控制在25家左右。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高、管理水平过高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以资本管理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初步实现了从企业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授权和分权得到有效落实,监督效率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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