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能加入公共服务吗?事业单位改革后如何对待公务员?

《公务员法》明确规定,辅助工人不能参加公共服务。就实际情况而言,只有极少数省份和地区允许管理职位的长期工人加入公共服务。此外,司级以上的工人可以加入公务员队伍或注册为公务员。其他地区的工人既不能加入公务员队伍,也不能注册为公务员。

在党政机关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转移到相应的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将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因此根据《公务员法》将没有管理的基本条件。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公共机构不再参与公共行政。此外,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出,原参加单位的工作人员将不得不分流到其他机构。唯一由参与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明确规定,辅助人员不得直接参与执法,因此,前参与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转移到行政执法机构,前行政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也必须转移到其他机构。

个参与单位的工作人员转移到事业单位。他们的人员配备、技术水平和待遇没有变化。只有他们原来享受的公共汽车补贴不能再得到了。这是因为只有少数地区完成了公共机构公共汽车改革,而完成公共机构公共汽车改革的地区主要以报销一般公共服务车辆费用为基础,不发放公共汽车补贴。<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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