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召开二次会议_南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召开第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9月29日,南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南宁成功召开。会议由赵秘书长洪山主持。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研究员魏刘玉同志、律师处处长冯路同志、副科长魏晓林同志出席了会议,88名成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北京召开二次会议

▲南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四届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场。

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和《会员违规处理办法》。审议表决了实践中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和财务管理办法第一次会议。它还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了该协会的一名监督员和第一权利保护委员会、公共福利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的三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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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公司章程、方法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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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投票。

当选的理事会成员和协会特别委员会成员来自不同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他们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熟悉基层法律服务业务和管理,具有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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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代表举手表决。

协会监事和新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协会监督,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管理制度,保护会员执业合法权益,加强公益法律服务,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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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员魏刘玉对我市下一阶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要求。

魏刘玉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协会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并指导下一阶段的工作。他指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立场,增强新时期基层法律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新期待,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自身建设面临的新任务和新挑战;

第二,要加强科学定位,树立信心和决心,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业的长远发展。牢牢把握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地位、作用和发展空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优势,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三个面向”的指导原则和当前“一手夯实基础,一手拓展业务”的行业发展目标;

第三,加强行业管理,切实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加强专业指导,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中心、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和协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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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会议的合影。

资料来源:南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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