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云南日报昆明版
云南网讯(记者李恒强、张颜群)12月2日,记者从中国昆明地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地区”)获悉,从12月1日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地区将从直接取消审批、将审批改为备案、落实通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个方面全面开展“许可证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此举的目的是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商业环境,并为促进全省相关改革形成可复制和可复制的经验。
“正”和“赵”被认为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赵”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书”是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许可证分离”改革全面覆盖云南日报试点工作
“许可分离”是“先许可后许可”、“多许可融合”等改革措施的深化和完善。实施“许可证分离”后,企业将大大节省许可证处理的人力、物力和财务成本,真正实现“一次运行”。此外,企业可以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生产,因为他们可以在获得营业执照后开展业务活动。
新闻援助:
[4种改革方式]
直接取消批准。对于不再需要设置的营业执照项目,市场机制可以得到有效监管,行业组织或中介组织可以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可以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监管得到有效监管,可以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的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主管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过程中和事后监管。
批准改为备案。对于涉及企业可取消审批的营业执照事项,企业需要主动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相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应当将审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提交材料后,可以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相关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审批。需要审批变更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纳入“多证融合”改革范围,在企业登记过程中一并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给相关主管部门。确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应当简化备案要素,加强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有虚假信息备案的企业,应当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履行通知的承诺。对于涉及企业确需保留的营业执照事项,企业做出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承诺。相关主管部门如能通过过程中和过程后监督纠正不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行为,有效防范风险,应履行通知承诺。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准确、完整地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底线规定的营业执照具体条件,明确规定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劳永逸地告知企业,并提供通知承诺的示范文本。企业自愿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企业承诺已经具备营业执照条件的,可以在取得执照后开业。尚不具备营业执照条件但承诺在取得执照后一定期限内具备营业执照条件的企业,必须符合营业执照条件并按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后方可开业。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已取得证书的企业给予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取得证书的企业同等的待遇。应当向公众披露承诺内容,并根据风险情况加强事后监管。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业务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许可证。未按规定告知造成的损失由有关部门承担,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优化审批服务。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等重大公共利益的工作成本,对不具备取消审批条件或落实条件的告知承诺。为了优化审批服务,有关主管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推进改革: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对于自贸试验区昆明地区更方便、更高效、更能有效承担的事项,审批权限应下放或委托给自贸试验区昆明地区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该地区企业就近办事。二是减少审批要求和环节。我们将大幅精简营业执照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洋花证书”,通过平行处理和联合审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缩短审批时限。三是延长或取消有效期。许可证的有效期已设定,但经营许可证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延长或取消有效期。四是公布总体控制情况和库存情况。有定量限制的,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企业排序应用等。,以促进独立决策。同时,鼓励昆明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措施,优化审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