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七章和第六章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投资和条件保障。
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作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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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尽管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总投资不断增加,但从考察来看,不同类型大学之间的投资不平衡非常突出。中央直属大学和“双一流”建设大学在获取资金和资源方面明显优越,与地方普通大学的差距普遍拉大。由于地方财政收支压力,一些城市的大学生经费分配达不到国家标准,一些高校的贫困率接近一半。在许多地方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教学设施设备的资金缺口很大,债务也很多。总体而言,高校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吸引社会资金投资高等教育的力度不大,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机制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