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法治商业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严格围绕创建一流法治商业环境的目标,依法公正高效地履行司法职责。 全面推进各项商业环境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河北省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测的法治商业环境。
《指导意见》共36条,涉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完善破产审判机制、提高金融审判质量和效率、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高素质队伍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要创新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平等法律保护。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审判改革创新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为我省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严格规范审判执行,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利用犯罪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规范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禁止超范围、超标准保全,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指导意见》还对完善立法、司法和行政的协调合作机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政向行政转变”的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记者施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