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优化经营环境条例》和上级决策安排,充分发挥部门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新能力,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不忘进取、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经过大量调研,研究发布了《株洲市市场监管局优化经营环境、促进优质发展的若干办法》。
一、深化商业登记改革
1.下放行政审批权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审批权限按照属地原则下放给县、市、区局。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我们将实行市场准入“否定名单”制度,推动全面实施“禁止或不准入”政策。取消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健康证书等规定,促进零售药店的远程试点检查。
3.减少许可证处理时间。市场主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个体工商户登记,现场填写、变更和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设立登记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实施“一物一次”改革。对于由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向专门窗口提出申请,专门窗口应当共同受理,申请应当统一办理,快速响应单一。
5.实施“接受空缺的能力”。申请人做出相应承诺后,应当首先受理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和法律形式齐全的行政审批项目。
6.实施“通知承诺制度”。将颁布《株洲市市场监管实施〈通知承诺制〉办法(试行)》,食品、医药等领域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通知承诺制〉。
7.促进企业的注销。推进企业简单注销改革。完善一般注销制度,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债权人公告,简化企业注销程序,精简企业注销材料。
第二,加大惠企力度
8.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企业注册国内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马德里国际商标。实施专利导航布局,引导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推进高校知识产权试点项目建设。
9.深化创建高素质城市工作。有计划逐步实施行业质量改进行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国质量奖和省长质量奖,定期组织企业评选市长质量奖。
10.加强标准建设。积极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长株潭)建设。为湖南新城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湖南轨道交通高分子材料标准委员会及其秘书处落户株洲。奖励主导或参与标准修订的企业。
11.加强检验和测试服务。支持工业(工业)园区计量、质量、标准、认证、检验和测试服务点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瓷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减轻企业负担。清理涉案企业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停止征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强制性计量检定费;产品质量委托检验费和非强制性计量检定费降低37%以上。
13.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大力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向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专利质押等担保方式实现融资。宣传惠企政策,引导企业及时全面享受政策红利。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强企业的业务能力。
三、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14.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对异常经营和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管理,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企业信息。实行信用分类和分级监管,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15.加强重点监管。全面实施“四项严格”,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和重要制成品实行全覆盖和重点监管。
16.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检查对象目录和执法检查人员目录。除与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外,对涉及企业的日常行政检查应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减少检查频率。
17.加强价格监管和竞争监督执法。继续检查企业收费情况,查处职能部门、协会、商会、公共企业等组织乱收费行为,确保国家、省、市税费减免政策的落实。完善全市公平竞争评议联席会议制度,消除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做法,限制企业发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1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援助中心,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19.实施包容和审慎的监管。我们将首次为市场监管领域的轻微违规行为制定豁免清单,并制定减轻处罚措施。我们将对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模式实施包容性和审慎监管。
20.投诉报告渠道畅通。五条投诉热线,即12315、12331、12365、12330及12358将会合并,而12315第一号将会对外开放。严格处置流程,做到100%封闭,100%回复。
编织
系列:曾金春
资料来源:崎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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