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开展全国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整合资源建立疾病信息库,研究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今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国家医学中心的重要职责任务。
近年来,为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国家卫健委依托高水平医院设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医学高地,提升整体和区域医疗服务能力。现已完成了心血管、癌症、老年、儿童、创伤、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类别的国家医疗中心设置工作。
为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分布和均衡发展,通知要求加大对国家医学中心支持力度,各相关省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国家医学中心予以支持,加大在基础建设、设备配备等方面的投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在人员编制、招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方面给予更大自主权,探索符合国家医学中心功能定位的补偿机制,实行适应国家医学中心发展规律的医保政策,鼓励创新药物和技术使用,支持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多措并举促进国家医学中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目前,国家卫健委已印发了心血管、癌症、儿童、创伤、呼吸、神经、口腔、精神等专科类别的国家级中心设置标准,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委遴选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医院组织开展自评估,加快组织申报。
国家卫健委称,各国家医学中心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要带头开展全国疑难危重症诊断治疗,示范、推广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培养临床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整合资源建立疾病信息库、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研究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探索高水平医院管理机制,为国家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全方位带动国家医学发展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同时,认真落实医改任务,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切实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国家卫健委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管理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同时,要求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建立全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