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合同制书记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29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熟悉法院书记员工作,综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条件。
5.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每分钟中文录入70字以上,且正确率为90%以上。
6.具有C1驾照。
7.具备良好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普通话和粤语。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附件),并将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dmcourtzgk@126.com。
3.资格审查。我院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及聘用
(一)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根据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和笔试两项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考试总成绩=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1.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录入速度与正确率。分看打(15分钟)和听打(15分钟)两部分,成绩由打字软件自动统计,两项成绩分别占本项成绩的40%和60%。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文字表达能力,出一道题,由考生写一篇文章,800字左右。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形象、仪表、气质、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以及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合格的拟予招聘,如果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无问题的,予以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首次聘用,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资待遇
工资收入按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另有伙食、出差补助等相关福利,外地生源可申请集体宿舍。咨询电话:0756-5788640;联系人:陈小姐。
附件:斗门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