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第二轮政府消费券今日发放

5月8日,“活力太原·乐购晋阳”消费暖心活动进行第二轮消费券的发放。9时起,将发放消费券289225张,合计金额8026870元。

“活力太原·乐购晋阳”消费暖心活动于4月30日启动,为期两个月,分八轮开展,共发放6000万元消费券,全市居民和外地籍在并人员均可申领。

每周五9时投放一轮,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支付宝APP首页设置专区入口,进入“活力太原·乐购晋阳”活动页面,实名认证后在每轮规定时间内抢券,获券人员在云闪付、支付宝“我的票券”或者“我的卡包”中查收政府消费券后即可使用。每轮每人限抢4张券,其中:128元家电定向券1张、58元通用消费券1张、8元通用消费券2张。各券种按期投放,先到先得,抢完为止。

首轮领取到消费券的市民有一些使用疑惑,以下为消费券使用攻略。

问:政府通用消费券怎么使用?

答:消费者在享受商家折扣让利后,这笔交易达到政府通用消费券满减条件,可以先以通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再向商家支付余款。例:消费者A到某餐馆就餐,消费230元,商家八折优惠,应付184元,触发政府通用消费券满180减58元券使用条件。消费者A可以优先使用“我的票券”或“我的卡包”中的通用消费券抵扣58元,再用其他方式支付余款126元。若开发票,消费者A的发票金额是184元,而不是126元。

问:家电消费券可以在哪儿使用?

答:家电消费券的性质是定向消费券,必须在家用电器的综合性商场使用。品牌家电专卖店和商超、百货、家居等实体店都不能使用,装潢市场的家电销售实体店同样不在使用范围内。

问:我家买了辆轿车,在6月30号前办理汽车专项补贴手续就可以了吧?

答:不论是乘用车,还是本地产整车,补贴额度是有限的。本着先到先得的原则,使用完补贴额度将终止本次汽车补贴活动。

问:我抢了2张电子消费券,能不能转让给朋友、家人1张?

答:政府电子消费券不准提现、不准转赠或转让他人,也不能代别人付款,更不可以出售变现。

问:发生了退货,已经使用过的电子消费券还能再次使用吗?

答:只要在有效期内就是可以的。

问:消费券能长期使用吗?

答:政府消费券都是有使用时间限制的,一般为抢券成功后立即生效,有效期7天。活动期间,首轮和最后一轮的有效期要长一些。具体使用上,请消费者注意当期使用时间,及时使用,避免过期作废。

问:通用消费券可以在哪些商家使用?

答:限于在餐饮住宿、百货零售、商超便利、生鲜果蔬、家居建材、美容美发、食品甜品等7类业态使用、核销政府通用消费券。

问:消费者使用政府消费券后,开具发票的金额是多少?

答:含税发票额是商家折扣让利后,包括消费券金额在内的付款全额。

问:我们单位买了一辆乘用车,可以享受补贴吗?

答:不能。本次汽车消费补贴,只有在本次消费暖心活动期间买了乘用车的个人才能享受。而且是限量补贴,先到先得,补完即止。

问:在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注册实名用户是否必须绑定银行卡?

答:是。

问:汽车消费补贴跟省里的补贴是不是可以同时享受?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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