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9月17日,杭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单位杭州尘埃科技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200000元;判处被告人熊某睿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判处被告人沈某川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同时,以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林某英、韩某昱等6名被告人一年十一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80000元至60000元不等的罚金。经查,2016年4月,该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名为“PR社”的手机App平台。为牟利,以熊某睿为首的平台管理者通过宣传推广,招揽多名年轻女主播作为“福利姬”到平台表演。在平台有意放纵下,“福利姬”上传的内容尺度也越来越大,开始出现淫秽色情表演等挑逗画面,一些女主播为提高收入,还将自己的联系方式放到平台上,通过贩卖制作的淫秽物品非法牟利。经查,林某英、韩某昱、胡某等6名女主播利用“XX酱”“我是XXXXXX”“XXX兔几X”等账号在“PR社”平台上传淫秽视频,供用户付费观看,平台则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与“福利姬”分赃。经鉴定,该App上传的视频中有476部为淫秽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