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提高新蒲新区环境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该局依法行政工作。3月20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组织全区新舟镇、虾子镇、永乐镇、三渡镇、喇叭镇、新中办、礼仪办等五镇三办及区生态移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卫键局30多人在新蒲新区政府4号会员室开展了环境执法普法培训。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新蒲分局聘请了法律顾问韦遵宁律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水库管理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会上,韦律师通过法条分析、该局中桥水库垂钓处罚案例讲解等形式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醒执法人员养成取证过程的规范性、证据收集程序的完整性、关联性、合法性、公平公正性、客观性。在执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强调在环境违法行为处罚过程中,要注意处罚的合理性、一事不再罚、避免顶格处罚等不合理现象。处罚金不是目的,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
此次培训会,旨在强调职能部门规范执法以及加强各部门联合执法,明确执法主体责任,推动各部门知行合一,避免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为更好地执法提供服务保障,共同维护新蒲新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