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近日,仙游县一女子因为非法集资300多万元,被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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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女子是郊尾镇某村民。2015年开始,她在经营碾米店生意过程中,以店面为经营地点,利用碾米生意接触人员众多的优势,经营“钱传”。
通过口口相传或者村民介绍的方式,公开向本村及附近村民等不特定群众收取“传金”,吸收存款,并允诺到期还本付息,先后共计吸收存款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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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发,该女子未能归还涉案金额300万元。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女子的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依法批准逮捕。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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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仙游今报、网络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