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金昌中院民一庭法官李伟玲的办公室响起。
打来电话的是路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路桥公司在承包公路施工过程中造成张某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张某常到路桥公司缠闹,称“如果赔偿问题不能解决,我将躺在路桥公司施工路段,除非施工机械从我的身上压过去。”眼看天气转暖,疫情形势好转,路桥公司想把张某的赔偿纠纷彻底解决后,尽早复工。
“案子也刚到中院,本不想麻烦你们,可是尽早解决纠纷就可以复工了,公司也禁不住张某这么折腾啊!几百号职工还在后面等着吃饭呢!”路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在电话中急切地说。
主办法官接待了路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后,随即召集合议庭成员讨论案情,大家认为,既要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问题,又要依法保护张某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复研究后,制定了向双方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的调解方案,争取彻底化解纠纷,为企业复工争取时间。
损失数额并不是太多,但路桥公司的态度让人难以接受,我一定要让他们给我一个说法。
本身是张某自己的责任,还要到公司缠闹。
主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明白了纠纷的主要症结是当事人的情绪,案件依然存在调解的可能。
随后的几天时间,主办法官坚持情理并重,既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又召集双方当面协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路桥公司一次性赔偿张某损失2200元。
平稳有序的生产是疫情防控的坚实支撑。对涉及企业复工复产案件快速审理,既是对企业雪中送炭之举,也是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要求。今后,金昌中院民一庭将进一步为企业纾困助力,助航复工复产。
文 / 民一庭
编 /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