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文书网近日发布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2018)鲁1122号开审字第459号来文显示,山东省莒县人民检察院以莒县公诉第585号(2018)起诉被告人甄某、丁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寻衅滋事罪,向莒县法院提起公诉。
199法院经审理查明,前坝金融从事汽车抵押贷款业务,青岛李和捷信商务调查有限公司收购并收取了前坝公司的不良汽车抵押贷款债务。2017年7月10日,李和公司与日照丁正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正公司)签订拖车服务合作协议,同意提供违约车辆的位置,并委托丁正公司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法院查明的事实表明,2016年4月22日,伊妮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上海一家租赁公司租赁了一辆卢阿中泰轿车,注册车主为伊妮。租赁车辆时,双方商定尼泊尔将每月支付租金,共48期。尼泊尔在支付了4期租金后没有继续履行付款义务。2016年8月24日,尼莫以上述车辆为抵押,通过银联金融向贷款人借款44000元,未能按期还款。2016年10月23日,贷款人通过银联金融以44000元的价格将债权转让给给力及公司。
2年7月10日017,李和公司与丁正公司签订拖车服务合作协议。同意公司郑公司提供违约车辆的位置,并委托公司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
2年1月2日018,丁正公司负责人甄某与其他三名被告一起使用全球定位系统定位跟踪指定被拖车辆的位置。在利用王某2的快递后,该车司机强行将王某2推到车后座,并抢走车钥匙,将车开到莒县凌阳镇,将王某2放下,开到日照市将车停在指定地点。在
199审判中,四名被告没有反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最终,法院判处四名被告一至一年半监禁,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了非法收入。根据百度百科,前巴(51qianba.com)是中国领先的O2O在线金融服务平台。介绍了国际P2P模式,并将其与国内信用体系的现状相结合。它通过互联网将网上财务管理和网下债权验证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收入的网上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