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6日,全市医疗保险部门已为1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愈患者办理了医疗保险报销,个人自付费用全部由财政部门承担。目前,为了让患者安心就医,市医保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及时调整了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报销政策: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医疗费用由市财政补贴,无需个人支付。外地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北京市医保局预付。疫情结束后,全国将组织统一清理。个别病人没有必要支付医疗费用,以确保病人不会受到这些费用的影响。因此,这个城市或其他地方的病人可以安全地寻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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