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肺炎组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关于印发《重庆市抗击新冠状动脉肺炎医务人员退休计划》的通知(渝府发〔2020〕54号):重庆市抗击新冠状动脉肺炎医务人员退休计划已经市防控新冠状动脉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2020年2月26日重庆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护人员退休计划为保障医护人员身心健康和医护人员关怀,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综合小组发布的《湖北省武汉市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护人员退休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首先,疗养和轮换原则应根据医疗一线医务人员的工作强度和个人生活需要。在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各医疗机构和湖北省医疗救护队领导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诊疗频率,适当调整轮换。(a)通常的轮换1.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可以每5天休息1天2.集中治疗医院和区县(自治县,含开发区,以下简称区县)指定医院的隔离病房、呼吸科、感染科医务人员、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原则上每4天工作一天可以休息一天3.援助湖北医疗队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可以每三天休息一天。(2)集中休息时间从事重症医疗人员工作2周以上,从事其他医疗人员工作4周以上,结合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安排休息轮换原则上,湖北医疗救护队将增派医务人员就地休息轮换,增派人员比例不超过原派遣人员的15%。(3)集中医学观察1.集中治疗医院和区县定点医院在完成医疗任务后,应在最后一次接触病例或感染者后进行14天的重点医学观察。2.回到重庆后,援助湖北医疗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安排了区县政府为期14天的集中医疗观察二、科学制定轮换计划按照休息和轮换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应科学安排诊疗工作班次,统筹制定轮换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湖北医疗救护队将向市医疗救护队提交补充休息计划,由市医疗救护队统筹安排,并及时增派人员三、合理选择集中住宿、集中治疗医院和区县指定医院进入隔离病房的人员,由当地区县政府统一安排合适的固定场所,充分保障其生活、饮食、安全、健康监护和人文关怀等生活需求,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湖北医疗救援队返回重庆后,按照派出医疗机构属地原则,由区县政府统一安排集中住宿场所。集中住宿应选择在下风处、相对偏远、交通便利、距离人口密集地区一定距离、相对独立的宾馆、酒店或农家乐区域;能满足正常生活条件,并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水、电、气和通讯设施、餐饮、一次性洗漱用品和热水服务四、集中分类住宅集中住宿可分为生活区、物质保障供应区、集中医疗观察区等。根据医务人员感染的暴露风险水平(如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和工作性质(如隔离病房、医疗技术部门、环境消毒人员、医疗废物转运人员)等。,进一步细化生活区分区,对类似人员实行集中管理,使分区标识清晰,“一人一室”和房间相对固定。五、加强后勤保障集中住宿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科学营养的膳食,确保食品安全,可采取统一配送或定时取餐,不集中用餐公安机关应当加强集中住宿场所周围的警戒、监控和安全巡逻,严格控制出入境人员,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卫生部门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每天安排专业指导,做好集中住宿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落实医疗机构负责人,每天早晚对集中住宿的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应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计划进行规范处置六、加强人文关怀的医疗机构应当对集中住宿的医务人员给予人文关怀和心理咨询,并及时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有效缓解工作压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关心和关爱在防疫斗争第一线战斗的专家和医务人员的要求,医务人员及其家属应采取务实、周到、到位的措施开展慰问,定期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协调解决,消除后顾之忧